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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方正县法院对一起被撤销纠纷案执行回转 久拖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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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kankannia 周一 三月 14, 2016 12:38 pm

  近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张庆常向媒体反映。诉说其由于被诬陷以及法院违法办案,蒙受长达11年的冤屈。
  
  张庆常说,2005年7月1日,我的生意伙伴谭继发与同县生意人李玉君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编造了一个80万元的借款协议。当天下午李玉君拿着他们写好的借款协议,让我在中间人处签名。当时我不同意签,我说谭继发借款我签什么字,写协议我也没在场,我也没看见钱。李玉君说,你签上怕啥,中间人又不还款,你看中间人赵树海(县旅游局局长)和祁得富(县税务局干部)都签上了,你签上我和谭继发就去银行取款。当时工地上非常忙,李玉君也没有让我看里面的内容,我也就没有多想,就在中间人签名处赵树海和祁得富已签字的中间签上我张庆常的名字。2006年1月16日我接到法院传票,到了法院才知道,是李玉君与谭继发合作算计我了,他们的借款约定把我的楼房抵押,并且加上了“由张庆常和谭继发共同偿还这个字样”,我签字时就没有。这份协议是手写加复印纸形成的,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我与谭继发合伙项目是兴建方正县鑫鹏小区,项目会计李洪方告诉我,谭继发从05年到06年初共计投资70多万元,没有李玉君的投资,他同时说:“你投资110多万元。”我投资比他多,还让我给他还钱,还押我的楼房,这个80万元工地会计和我都没看到,05年7月1日李玉君让我签中间人的时候,他说让我签上中间人,他和谭继发去银行取款。李玉君、谭继发究竟在哪家银行取款80万元钱呢?交给谁了?明显的欺诈行为,谁负责?
  
  方正县法院镇郊法庭庭长仁洪玉审理此案问题多。
  
  (1)李玉君06年1月16日立案,立案标底80万元,当天查封商服一套,130平方米价值100多万元,5套住宅486平方米价值60多万元,计160多万元,怎么能这样办案?(2)05年到2016年11个年头,谁也不知道李玉君、谭继发他们两个在哪家银行取款80万元。(3)06年1月16日立案,06年1月25日就把我拘留起来了。没有任何调查为什么拘留我?(4)06年春节后,我找到仁洪玉,说我确实没有看到这个80万元,工地会计也没有看见,帐上也没有。“开庭的时候你要好好的调查,给我一个公道。”仁洪玉说行了,到开庭的时候你要配合我,你不要多说话,我说配合你。(5)开庭时,任洪玉没有问写协议的时候都是谁在场,以及押楼的情况,80万元交给谁,工地会计看着没有,会计下没下帐等?协议是甲乙双方,只有李玉君(乙方)一份,谭继发(甲方)怎么不交上来,对比一下:80万元有没有?协议双方,为什么没有甲方那份,只凭乙方一份就定案?
  
  2005——2006年期间,国家有明确规定,镇郊法庭只能受理10万元以下的案件,该案件已经超过100万元,明显的超权超限办案!
  
  方正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滥用职权。
  
  (1)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2006年6月5日生效,范立忠、张钊等于2006年3月22日就办理了委托评估审批表,判决书没下来,涉嫌伪造。(2)伪造评估报告,知法犯法,评估报告显然没有评估人员和评估公司盖章。
  
  伪造拍卖手续,评估手续,方正法院执行局在2014年10月8日下发裁定书中自认在采取执行措施过程中,评估拍卖未经合法审批,评估拍卖结果也未送达给被执行人,属程序违法。
  
  方正法院执行局执行我的楼房有自卖的,有违法的、有拍卖不明的共计9套。
  
  张孝全法官:经手6套房屋,全是还谭继发借李玉君款80万元借款,执行了价值160万元的楼房。在法院已经改判并结案的2011年4月28日,他单独执行我3万元现金并打了收条。6套房屋情况:
  
  (1)一单元401室97.2平方自卖,8.9万元,张孝全收款;
  
  (2)二单元502室97.2平方自卖,9.5万元,张孝全收款;
  
  (3)3单元301室105平方,违法拍卖8万元,张孝全收款;
  
  (4)4单元401室92.5平方,违法拍卖7.4万元,张孝全收款;
  
  (5)4单元502室92.5平方,自卖9万元,镇郊法庭收款
  
  (6)1层商服一套130平方,违法拍卖67.6万元,张孝全收款
  
  张洪书法官:经手执行的是1单元402室。张洪书在2012年10月12日在方正法院执行情况说明说1单元402室是抵债8.2万元抵给李长宇全是违法伪造。一单元402室是经哈尔滨拍卖后,康云昌所拍价格是110500元。张洪书给李长宇物料款4.2万元,剩余的款项不知去向。
  
  张钊法官:执行的案件号2007年182号。因我欠土建工程承包人李秀峰工程款22.8万元,查封了我购买孙本良的平房87.5平方,土地面积230.25平方米,和购买房德宝的平房63.75平方,土地面积153.5平方米,大致一百余万元的物产,方正县法院在未经国家评估拍卖程序,该地块就让王晓光开发建楼用了。
  
  就此问题,方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2014年10月8日下发裁定书中自我认定:在采取执行措施过程中,评估拍卖未经合法审批,评估拍卖结果也没有送达被执行人,属程序违法。
  
  我诉谭继发05年合伙建楼清算立案,已于2011年4月27日立案。至今已经5年了,因为方正县法院执行局拿不出具体执行情况,涉及当年拍卖楼房的拍卖手续、拍卖楼房的平方米数及拍卖所得金额等。至今开不了庭,方正县法院就是不作为。
  
  十多年来,方正县人民法院不能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在我身上就可以集中体现。因为谭继发的原因导致刘彩云、赵民诉我案件,由方正县法院一手包办,虚假诉讼,历经多年,终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其中内幕,令人震惊!
  
  面对记者,张庆常老人泣诉:几起错案、冤案长达10年,就此,国内多家媒体予以关注,并作了报道。但是方正县法院就是让我“等待!”我已是70多岁的人,实在熬不下去了,还要让我等多长时间啊!?恳请各级领导关注、过问此事,还事实真相于天下,公正、合理审理和完结本案,依法追究方正法院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kankan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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