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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求证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沈阳法官***案(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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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求证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沈阳法官腐败案(转载) Empty 《法官要求证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沈阳法官***案(转载)

帖子 由 kankannia 周一 三月 21, 2016 5:34 pm

    
  
  
  视频:这里是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后院停车场,现在是下班时间,视频中这位下班后驾驶宝马轿车匆匆离去的,就是本故事的主角——该法院的女法官傅靖,她现任该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副院长级)。笔者在这里公布这段视频,只是为了说明,下面所讲述的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是确有其事、真有其人、精彩得令人忍无可忍。
  
  2009年,在沈阳某民营银行工作的孟女士用本单位提供的购房借款,从个体老板陈金生手中购买了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一处二手精装洋房样板间(二层,含30万装修)。看房的时候是夏天,双方交接房屋钥匙的时候是秋天。就在孟女士拿到钥匙后的第三天即10月25日,供暖公司开始对该小区供暖试水。结果供暖公司一供水孟女士发现,有水从楼上及楼下的地面往外冒,于是她急忙找供暖公司关闭阀门,同时通知原房主到现场来解决问题。双方到场并经地热公司检测后,发现该房屋埋在水泥地面里的地热管线漏水。此时孟女士从邻居处得知,这个精装样板间已经连续几年一直空着没人居住。
  
  经孟女士与原房主口头协商,孟女士用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的尾款7万余元作为重新做地热并恢复原装修的费用,并约定多退少补。为防止对方事后不认账,孟女士对双方的这个口头协议完整地录了音。
  
  事后因原房主的7万余元房屋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补偿重新铺设地热及恢复原装修的费用,孟女士与原房主协商未果,遂将原房主个体老板陈金生诉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开发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就是前面视频中的这位女法官——傅靖。在开庭的过程中,孟女士当庭提供了房屋供暖地热漏水后邻居的证实、供暖公司工作人员的证实,以及漏水现场的录音、录像等大量证据,而且原房主一方也承认该房屋确实存在地热漏水质量问题。这时,傅靖法官突然向孟女士一方提出了一连串奇怪的问题:
  
  傅靖法官问原告孟女士一方:“虽然你提供了房屋供暖地热漏水后的证据,但是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你在当初看房的时候,就发现了该房屋供暖地热漏水?”孟女士及家人如实地回答说:“不能,因为当时是夏天。”
  
  然后傅靖法官又问:“你能否提供证据证明,10月22日你与原房主在交接钥匙的当天,你当场就发现地热漏水了?”
  
  孟女士及家人回答说:“也不能。因为当时是秋天,供暖公司还没给水,我不可能发现。我是在拿到钥匙的三天以后,供暖公司供暖试水时发现供暖地热漏水的。”
  
  于是,傅靖法官宣布休庭。
  
  这本事一起简单的房屋供暖地热漏水的民事案件,而且被告一方也在法庭上承认该房屋确实存在地热漏水质量问题,只是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没有达成一致。但最后,这位傅靖法官却以“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交付房屋时存在地热设施漏水。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为由,认定该房屋不存在供暖地热漏水问题,孟女士败诉。(下图一,2011经开民初字第746号)。
  
  这位傅靖法官明知原房主交付房屋是在夏秋季节,面对原告孟女士提供的冬季供暖后发现供暖地热漏水的证据,她还要求孟女士提供没有供暖时的夏秋季节就发现供暖地热漏水的证据。简直就是荒唐之极!
  
  如果按这位傅靖法官的逻辑,我们国家的房屋交易都必须在房屋交接的当日当场就发现供暖是否漏水,否则一旦事后发现,买方就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官,你家夏天暖气里有水吗?
  
  笔者知道,傅靖法官每天驾驶一辆宝马轿车上下班。如果按照傅靖法官的逻辑,傅靖法官在4S店买这辆宝马车的时候,是过了三天后肇事时才发现原来这车的安全气囊是坏的。告到法院,作为笔者的我是法官,那么我是否也可以采用她的逻辑:如果原告傅靖不能当庭提供车辆交接时,当场就发现车辆安全气囊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原告傅靖就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再比如现在傅靖法官居住的房子。如果傅靖法官买房的时候,房屋交接的当天是晴天,在进住后的第三天下雨了,发现房屋漏雨,然后告到法院后我是法官。那么,我是否也可以采用她的逻辑:如果原告傅靖不能当庭提供房屋交接时,当场就发现房屋漏雨的证据,原告傅靖就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这简直就是中国审批史上最荒唐的判决!!!!!!
  
  《法官要求证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沈阳法官腐败案(转载) 6468688020160321205302068_640
  
  ——沈阳法官***案之二
  
  拿到沈阳开发区法院傅靖法官的这份判决后,最开始孟女士也怀疑:难道是自己的脑子出了问题,是这位傅靖法官说的有道理?后来孟女士拿着判决书给许多律师及法律界人士看,结果所有的人都感到吃惊,大家都不敢相信,一个法院的法官居然有这样的逻辑——要求当事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举不出来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就要败诉。这简直是国内外闻所未闻的荒唐逻辑。
  
  所有的律师及业内人士都给孟女士出主意:就咬住原审法官傅靖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这一条,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看市中法的法官怎么解释这一荒唐逻辑。于是,孟女士及家人向沈阳开发区法院纪检室举报反映傅靖法官的这一问题,同时就这一判决上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名叫董菁,也是一位女法官。开庭审理后,董菁法官对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进行了调解,因原房主一方只同意赔偿3万元,而孟女士不同意,调解失败。
  
  不久,沈阳市中级法院下达了判决书,董菁法官找了另外一个理由判孟女士败诉。判决书中,孟女士败诉的理由换成了:“所购房屋供暖漏水现场没有保留,无法鉴定。”而对于孟女士的上诉书中,原审法官傅靖要求孟女士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这一条,二审法官董菁避而不谈。
  
  乍一看沈阳市中法董菁法官的这一判决,似乎也有些道理。但孟女士仔细一想又有些不对劲儿,明明是供暖地热漏水后,自己与原房主协商一致,用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的7万余元未付款重做地热、恢复原装修,而且双方协商的整个过程的原始录音也提供给了法庭,法庭也予以采信。二审法官董菁在判决书中对原审法官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这一条避而不谈,然后找了另外一个也站不住脚的理由判对方胜诉,看来对方一定是在法院找人了。
  
  带着这一疑问,孟女士让在沈阳市某司法机关工作的亲属去市中级法院,找董菁法官打听这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官司输了也要输得明明白白。通过中间的熟人,董菁法官回话说:“原房主一方在沈阳市中级法院找人了,找的人还挺硬,是中法的庭长,你家没找人,肯定败诉。除非你家能找到市法院副院长以上的领导,才能正常判你家赢,找庭长这一级别的都不行。”
  
  众所周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办公大楼及走廊里到处用庄重的大字写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难道这是用来作秀给老百姓看的吗?
  
  当前我们国家的法院系统正在进行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将赋予法官更大的独立审判权力。如果我们法院的司法改革依然任用那些以案谋私,靠案件捞好处、靠案件送人情的人继续当法官,那么法院的司法改革还不如不改!改了也是白改!
  
  ——沈阳法官***案之三
  
  孟女士在夏天购买的一处二手精装房,在秋天办完房屋移交手续进住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该小区冬季供暖试水的第一天,就发现该房屋的供暖地热漏水。事后孟女士将原房主起诉到沈阳开发区法院,办案法官傅靖让孟女士当庭举证证明:在夏天看房的时候,或者在秋天房屋交接的当天,当场就发现供暖地热漏水,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这让孟女士身边所有的亲友都感到,这个每天开宝马车上班的女法官实在太荒唐了。如此荒唐胆大的法官,一定是很有背景、很有来头。于是,孟女士通过沈阳市政法系统的亲朋好友对这位傅靖法官的背景进行了一番了解。
  
  这一了解却让人吃惊不小:这位傅靖法官原来是一个护士,后来她是怎么摇身一变当上沈阳开发区法院法官的不清楚,但傅靖法官的父亲是原沈阳市铁西区法院的院长傅正方。
  
  提起这位原沈阳市铁西区法院院长傅正方,不得不让人想起另一起轰动沈阳政法系统并牵连到傅正方院长本人的***案件——原铁西区法院出纳员郭峻岭***案。
  
  1998年底,傅正方到沈阳市铁西区法院任院长后,“大刀阔斧”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在铁西法院私设了一个小金库,小金库现金及账目均由该院的临时工出纳员郭峻岭一人管理,支出由院长傅正方一人审批。
  
  因小金库本身就违反国家规定,而且又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由一个人管理(正常情况下,管现金和管账应为两人,便于相互监督),于是造成了该小金库的公款被临时工出纳员郭峻岭挥霍已经近百万元时,却依然无人发现。后来郭峻岭看到公款的窟窿太大,自己实在还不起,就吓得背着傅正方院长,晚上偷偷到铁西区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郭峻岭后来因此被判处重刑。根据国法,法院院长傅正方私设小金库致使公款被贪占近百万元,他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以渎职罪被法办,即使不法办也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但是没有,后来傅正方院长调到了监督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大继续担任要职,既没受到任何处分,也没有降职降级。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的始作俑者——开发区法院的女法官傅靖有如此的胆量。原来她父亲贪了这么大的事儿都没事儿,那她还怕什么呢?
  
  人都说,***可以传染。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不但可以传染,而且还能遗传!
  
  下面更精彩。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一篇:沈阳法官***案之四——《法官***案牵出受贿百万惊天大案》
  
  ——沈阳法官***案之四
  
  对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女法官傅靖,在法庭上要求原告孟女士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的这一荒唐做法,孟女士及家人明显地感到,傅靖法官这样豁出一切地给足原房主一方面子,对方一定是很有来头。
  
  因为当初买房的时候,原房主陈金生要出国,他在市公证处委托一个叫包某某的人做他的卖房代理人。于是通过了解卖房代理人包某某,得知包某某原是国有企业——沈阳量刃具厂的工会主席。据他反映,孟女士买的这处房子,是2003年底陈金生和他妻子张建华以108万购买的。陈金生的妻子张建华原是沈阳某国有银行信贷处长,在贷款方面曾经帮助过沈阳量刃具厂。沈阳量刃具厂为感谢张建华,在2004年3月,该厂将张建华108万购得的这处房产,以200万的高价买了下来,张建华从中获得好处90余万元。因为厂里买这处房子将来还要卖,所以为了避免交税,就一直没办更名,产权人还是陈金生。
  
  众所周知,虽然现在这种受贿的方式已经有些过时了,但在十几年前的2004年,这种以高价卖或低价买的方式来收受贿赂的方式,当时在官场上非常流行。
  
  得知这一情况,孟女士及家人都大吃一惊,但包某某却说:“其实陈金生和他妻子张建华从我们厂捞走的钱不止这些,这90多万只是九牛一毛。我们曾经举报过我们厂的领导,但是没用,直到现在陈金生他们夫妻还欠我们厂好几百万不还。我们这个国有企业,就这样被他们内外勾结给掏空了!”
  
  于是,孟女士及家人将“要求证人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的始作俑者——沈阳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傅靖,以及隐藏在案件背后的国有银行的领导干部巨额受贿等一系列问题,向有管辖权的某司法机关实名举报。
  
  欲知实名举报后结果如何,请看下一篇:沈阳法官***案之五——《女法官被举报期间获提拔》
  
  ——沈阳法官***案之五
  
  虽然知道了沈阳开发区法院法官傅靖的官二代身份,但毕竟现在国家正在反腐倡廉,对于被实名举报的***分子,应该没有人敢包庇袒护。于是,孟女士及家人便向开发区法院纪检部门反映了这位傅靖法官“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夏天发现暖气漏水”的荒唐行为,同时将法官傅靖的这一行为以及通过案件发现的银行干部以向国有企业出售住房为由,变相收受该企业贿赂近百万元的犯罪线索向沈阳市某司法机关实名举报。
  
  过了很久,作为举报人的孟女士不但没有得到开发区法院纪检部门和受理举报的某司法机关给出的合理解释,反而从内部渠道得知了被举报的法官傅靖被提拔为开发区法院纪检室主任的消息,而且还通过了公示。
  
  一个如此荒唐的法官,在被举报期间却被提拔为纪检室主任(副院长级),还面向社会公示——这又是一个荒唐的笑话。究竟是法院的纪检部门和接到举报的司法机关没有向组织部门反映?还是他们明知却故意隐瞒、上下串通让这位被举报的女法官蒙混过关呢?总之,肯定是出了问题。
  
  试想,如果我们的法院让一个这样的法官当监督其他法官的纪检主任,每天坐在大会的主席台上夸夸其谈地给别人作报告,而在夜里却在自己立的牌坊下干着龌蹉的勾当。长此以往,好人也会变坏,坏人会变得更坏!这让笔者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上海高院纪检副主任倪政文率多名法官集体嫖娼案。一个法院的纪检室主任,她的品行很重要。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我们看到了多起法官冲破道德底线、改变人类正常思维的案件。如上面提到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湖南永州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案、江苏法官给情妇写保证书盖法院公章案、深圳法院副院长裴洪泉等多名法官堕落***案以及南京彭宇案……
  
  今天,又发生了“沈阳法官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夏天暖气漏水案”和“女法官被实名举报期间被提拔案”。
  
  不管有关部门查或不查,民众就在这里——不悲不喜!
  
  (声明:本文所述事实的法律责任,由本文作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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