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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官强占土地倒卖牟利 恶商雇凶打伤护地农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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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官强占土地倒卖牟利   恶商雇凶打伤护地农民(转载) Empty 乡官强占土地倒卖牟利 恶商雇凶打伤护地农民(转载)

帖子 由 美观大方898 周六 八月 16, 2014 3:11 pm

问:通城县石南镇横征暴掠土地行径是代表人民政府还是黑老大?



我是湖北省通城县石南镇居民委员会的居民。今天,我以无比愤怒的心情特向各级媒体投诉反映:石南镇政府打着所谓建"村民广场"的旗号,不仅强行占有我家土地高价倒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房出售,而且还唆使开发商雇人将我前往阻止施工的妻子及说公道话的亲戚严重打伤。我已多次找镇政府官员讨公道,要说法,可他们却象一个十足的无赖,一直口是心非,自恃权势欺上压下,至目前仍在强行占用我家土地施工。现乞望各媒体和上级领导切实重视关注民生,关爱弱民,迅速阻止这种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非法行为。
我家被石南镇强行占用的土地,位于本镇加油站附近及新老公路交叉处,总面积达2100平方米。2014年年6月初,石南镇政府在没有公布任何规划、没经任何部门批准、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与地主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却以建"村民广场" 的名义,竟一厢情愿将该地段划为所谓"广场工程""(实际是盖商品房出售),并以每亩几十万元的高价转卖给开发商开发房产。同时,还趁我一家人不在家居住和根本未与我家协商同意,镇委书记刘志武就武断地指使开发商先强行拆掉我家为保护该段土地而早就建起的围墙,开始挖脚施工。镇委书记及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这完全构成了"非法占有"和"侵占"罪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十二条还特别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不仅如此,他们还对我家这宗土地进行暴力掠夺。6月8日,我在向石南镇政府多次交涉无果后,只好到强占现场阻止其施工。不料,"广场"承包商周新民在石南镇书记、镇长的指使下,竟找来一批社会流氓强行打掉现场未拆完的围墙,并用机械推平了该段土地。面对这种像当年日本兵进村的野蛮行径,当时被惊呆且众寡悬殊的我欲哭无泪。
6月19日,"广场"承包商周新民在石南镇书记、镇长的支持下,继续强行占地施工。我与家人只得又前去制止,即遭到周新民雇来的十五六个社会流氓的推搡和殴打。在冲突中,我妻子多次被这帮人群殴并推倒在地,致使全身多处受伤。
更有甚者,他们不仅指使社会流氓在强占土地的现场打人,而且还对敢于说公道话的旁观者也进行报复和封口。6月29日晚上,6个社会流氓开着一辆无牌照的车,闯进我一位在县城菜市场做生意的亲戚门店。这帮人一进去就对人、物一阵乱打乱砸,末了还丢下一句话凶残的话:"你再敢管敢说石南那边的事,我们就砍死你!" 我这位亲戚的头部当场被这帮人打砸得血流如注,后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7月10日,我家属再次到现场阻止施工,并扒掉了他们垒起的一部分石脚。当晚,承包商周新民在镇政府授意下,明火执仗带着三十多个社会流氓窜到我家,当面威胁恐吓,故意挑衅推搡打人、打砸东西。我们报警后,警察对他们的行为竟然也表示"无何奈可"。
石南镇官员和开发商如此互相勾结,未经任何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未经任何合法征地程序,就这样目无党纪国法,肆意侵占和掠夺农民的土地,完全让人难以容忍和所不齿。我不知他们的这种强占暴夺的行为到底是在代表一级人民政府呢?还是霸气十足的一方黑老大?我莫不为我们英明的***治下竟有这样的政府及官员而深感迷芒和悲哀!
我家现有9口人,原有的大部分土地都在修跨省公路中被征用,现仅剩的这2100平方米土地,是我家赖以生存的活命之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在这仅有的一点土地都被掠夺,我全家人今后何以为生啊?!
人不伤心不落泪,没有委屈不诉求。为此,我迫切要求媒体代为呼吁:当前湖北省的所谓"反腐倡廉"、"治庸问责"和"重视关注民生"以及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不要光停留在口号、走过场和作秀上,要切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强调的:"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及"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 等指示,切实察民所虑,恤民所苦,严惩当前倚仗权势强取暴掠土地的恶商贪官,为民作主,还民公道,还土于民,早日让农民得到原本应得的补偿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只有这样,才能重树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声望。
最后我要求,如果我家的问题仍得不到合理解决,我会不惜一切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一定要让相关贪官恶商得到应有的惩罚和报应。
恳请有关媒体及领导再次明察暗访,真正真心重视关注和解决我们的问题。
( 特别声明:我愿对文图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一切与发稿媒体和他人无关。)
诉求人:湖北省通城县石南镇居民委员会的居民 吴治才
身份证号:422324195411236019


附相关图片证据:
一、下图为强占前吴治才家土地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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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图为强占后现被推平的土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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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图为开发商周新民雇到现场的流氓打手正在推搡殴打护地农民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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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图为护地农民被打伤后经法医检验的伤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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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观大方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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