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人民求救公开问责(何文强) 的信
向全国人民求救公开问责(何文强) 的信
为什么要问责(何文强)?
我举报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强收受巨大利益,同一主体办案不公、执法不明,使被举报人违法犯罪却逍遥法外,举报人入狱受罪、却罪上加罪。
一、我是肇庆市玉叶印刷有限公司的原任法定代表人:林二,现就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长何文强严重渎职、徇私枉法、索贿受贿,偏袒被举报人,套上莫须有罪名诱供逼供压制打击举报人一事进行举报反映。
二、我们在2011年9月找到端州区检察长何文强,提交举报李乂林、林乂华等人在肇庆彩印厂基建肇庆市玉叶印刷有限公司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的书面材料(见附件1)。2011年11月端州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并将李乄林、林乂华、邹乂雄三人刑事拘留,但一个月后将三人取保释放。此后不久,端州检察院对举报人肇庆彩印厂原领导(连同林二)在改制过程中涉嫌***罪立案侦查。令人不解的是至今我们举报李乂林***一案已超法定期限他们不了了知,而对举报人林二涉嫌***一案却迅速起诉至端州法院,其中的奥妙究竟如何?原因就在某些人滥用司法权,勾结被举报人以查案为名谋取私利。
三、何文强在处理我们举报李林一案过程中存在枉法办案的渎职行为。
1、何在端州检院初查李乂林、李乂乂、林乂华等人已经查实了制造虚假文件***、受贿骗走肇庆市乂乂公司600万元(肇庆中级法院可査)的实证时,以一把手的权利隐瞒市直处级公职人员协助李乂林***国有资产,受贿近千万元的证据,压住不如实向市检报送批捕材料,致市检不予批捕李根林等人。
2、何在办案中不保护实名举报人,在举报李乂林等人重大犯罪案件未结案过程中反过来查处抓捕举报人,致举报人身陷牢狱不能继续提供线索。
3、端州区检察院对举报者讯问时采取诱供逼供方式,诱导各举报者承认***事实并相互印证,达到坐实举报人犯罪证据的目的。
4、林二是越战英雄人民功臣,战时任团长战后团获二等功个人获三等功,林二被冤枉一事令全国的越战老兵震惊,因此事使肇庆二百多越战老兵到端州区政府为其喊冤,此事得不到依法处理必然会引起更大的群体上访事件。举报人会不断信访、申诉、揭发何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在向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代表证号:DB1786)反映情况(附件2)后,何并沒有客观认真面对,而是诱导岑小绵妻子上缴暂扣款50多万元,令此案变成铁案,多次叫人做林二的思想工作,要签写立功文书及给案件定性,并以结案到期为由匆忙起诉到端州区法院,市检领导得知后要求端州区检察院书面告知端州区法院对此案酌情处理,但何文强暗度陈仓指示其下属陈汉要求端州法院从速从重审判务求令林二入狱,达到其掩盖事实真相的目的。
三、何文强凭什么够胆向市检隐瞒被举报人的犯罪材料?为什么放着被举报人的铁证不去查,而反查举报者?为什么采取诱供逼供方式对待举报者?为什么对林二这么刻骨仇恨,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答案只有一个,巨大的利益使然。想当初,我们向何文强举报时,何就强调办此案一定要费用,何文强在接触过程中多次向举报人索贿,还要举报人承担的办案经费,由于我们没答应支付办案经费。何就勾李乄林的律师冼乂光,是何的同学代李乂林支付给何巨款办案经费,何被李乂林勾结一伙后反查举报者的“问题”,目的就是封住林二的口,将举报者送进监狱,为李乂林一伙开脱以获取个人巨大的利益。
四、林二是被冤枉的。端州检院指控林二在彩印厂改制为肇庆市玉叶印刷有限公司过程中用公款支付购买的股份款,利用职务***集体财产与事实不符。林二当时是玉叶包装集团的副经理,因上级点名才挂肇庆市玉叶印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彩印厂改制前后的实际控制者、经营者是钟怀河。所谓在改制中用公款支付购买的股份款一事全部由钟怀河一手操办,林二毫不知情。端州检院开始时对林二采取诱供方式收集证据,后来在林二如实供述后向端州区检察院申诉科提交申请材料,但端州区检察院强行对举报人进行起诉,这完全是何文强为收受被举报人的巨大利益故意冤枉林二的徇私行为。鉴于何文强在办案中存在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诸多问题,该案已经不适宜再由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和起诉了。
十二问?何文強:
一问?何文强:作为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的一把手,竟然收受巨大利益,在同一主体案件查办中办案不公、执法不明,被举报人涉嫌违法犯罪、但逍遥法外;举报人实名举报,却入狱受罪、且罪上加罪。何文强,你是不是为了保护犯罪分子,利用权力加害举报人,使举报人罪上罪入狱后不能揭发他们的犯罪事实,以达到他们的共同犯罪目的?
二问?何文强: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早在2011年就查处李乂林勾结林乂华侵呑我公司使用的(几千万元国有资产)土地、厂房、偷税等涉嫌犯罪的事实行为,何文强为何这个案一拖三年无果,法律规定案件办结期不能超7个月?
三问?何文强:为保护包庇违法犯罪的被举报人李乂林、林乄华等三人已经查实了***、行贿、受贿的实证,以一把手的权利压住不如实向市检汇报,使市检无法批捕李乂林等人。何文强,你为什么隐瞒市直处级公职人员的***、受贿近千万元的证据,不如实向市检察院上报?
四问?何文强:你为什么不认真阅读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委员(朱列玉、代表证号:DB1786)对此事的“情况反映”中的意见及解释?
五问?何文强:你为什么诱供、迫供,诱供要我承认邓伟文沒出钱买股份,股份是我们举报人送邓伟文的,迫供要我承认串通股东共同***,并以此将行贿和受贿罪套在我们和邓伟文身上?
六问?何文强:何文强指令下属借2008年我林二和前股东邓伟文执行端州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协助政府解决拆迁问题动用公款十万元一事,对邓伟文套上受贿罪予以刑事拘留,对我们举报人全部定罪为实刑加罪加刑。何文强,你为什么将过去端州区检察院已经查办作出处理的案件又挖出加害举报人,是何居心?
七问?何文强:你为什么不顾廉耻,狗胆包天,公然向举报人索取办案经费?
八问?何文强:在8月4日林二正常申诉、无破坏公物、无阻碍交通、无扰乱秩序的情况下,何文强公然诬蔑申诉人扇动群众、聚众闹事。何文强,你为什么要国安局抓林二?为何不敢告林二污蔑诬告,是不是心中有鬼?
九问?何文强:在林二信访、申诉、揭发你违法乱纪的行为后,你在8月5日错误引导岑小绵妻子上交临扣款50多万元,实为其做证变成铁案。8月8日你多次叫人做我林二的思想工作,要签写立功文书及给案件定性,逼我诬蔑邓伟文受贿。何文强,你在8月11日将我们未确切查清事实的案件提起公诉,是不是想借(端州区人民法院的)刀杀人?
十问?何文强:在诬蔑(我林二)扇动群众、聚众闹事达不到目的后,何文强于8月7日下午马上下达命令,叫陈奇华迫(我林二)8月8日上午十点到端州区检察院签名定性,何文强此举是想强行把(我林二)入狱把事实真想掩盖,达到将举报人搞死之目的。何文强,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逼切将当初的举报者,现在是揭发你违法犯罪行为的申诉人(我林二)定罪关押?
十一问?何文强:你善于讲大话、讲假话,对此案的举报人诱供、迫供(有三要点),说明你政治素质低、本质恶劣。何文强,你根本就不称职,试问这样的检察长能为党为民办好案吗?
十二问?何文强:你在办理此案中恶意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涉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现在何文强是嫌疑人应当回避,你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将此案上交上一级检察院处理?
三问?监督何文强的领导:
一问?:为什么举报人林二向领导申诉多次没有任何依法答复,没有文字性的回复,是否严重违反国务院的〔信访条例〕的规定?
二问?:为什么举报人林二向领导申诉反映的“端州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强执法犯法,诱供、迫供要我承认邓伟文沒出钱买股份,股份是我们举报人送邓伟文的,将行贿和受贿罪套在我们和邓伟文身上。诱供、叫我申请立功表现,承认我们股东伙同合谋侵呑肇庆市彩印的设备”一事,没有任何的书面、口头回复?
三问?:为什么举报人林二向领导申诉反映的端州区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强的违法行为,不闻不问、听之任之、是否存在回避坦护?是否存在包庇纵容?是否存在乱作为或不作为?是否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
总结15问???(老百姓真惨)请救救今年66岁的老人林二吧,我们真的冤枉啊!!!肇庆市人民群众再也不敢向端州区检察院举报,渎职、***、等违法公职人员犯罪行为,举报人得如此下场在中国一定(古无前人、后无来者)!!!
何文强的行为真的没有领导能管?是什么人给与何文强如此巨大的权力?
请求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执行习总书记的指示,(党)十八大精神走群众路线,马上到肇庆来深入查明事实真相,追查何文强办案徇私枉法、滥用司法权的渎职责任。
问责人:林二
电话:13827557230
2014年8月30日
kankannia- 帖子数 :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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