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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某法官,披着法袍挖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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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kankannia 周二 四月 07, 2015 3:44 pm

  本楼主是实名制发帖
  
  青海高 院某法官曾雷人地宣称:法 院对你们公司有的是办法,办法很简单,就是举证不了的彻底驳回。
  
  话音落地已经3年多了,一桩本应6个月审结的民 事案 件,迄今却遥 遥 无 期、毫无着落。
  
  二0一一年八月,西宁中恒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 起诉 讼,要求青海洋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恒公司分配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因为中恒公司在项目开发中被洋嘉公司实际排斥在外,洋嘉公司违约不就任何重大事项征求中恒公司意见,中恒公司不了解任何实情、无法判断洋嘉公司工程财务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因而不能仅仅根据工程财务资料进行确定利润的司法鉴定;加之该项目经审批的规划设计面积为23万平方米(预估市值9.2亿元),而洋嘉公司却谎称仅有14万平方米(预估市值5.6亿元),市值相差3.6亿元。然而,房产开发黄金期的该项目竟然被洋嘉公司宣称为巨额亏损。所以,中恒公司在诉 讼中向法 院申请司法鉴定,要求根据建成楼房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和房屋售价评估,以得出相对真实合理的项目利润。
  
  万万没有想到,在法 院同意鉴定的前提下,法 院承办人员反而设置障碍阻挠鉴定。申请鉴定后长达近两年的时间里毫无进展,却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的理由与依据。承办人员断言:中恒公司申请的鉴定不能做、做不了、不敢做。明明是中恒公司无法判断洋嘉公司工程财务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才申请据实鉴定,承办人员却非要坚持做财务审计或根据项目资料进行鉴定。
  
  主审法官在明示不允许中恒公司代理律师参与谈话的前提下,给中恒公司法定代表人制作了一份主要内容虚 假的谈话笔录,伪造当事人陈述形式的证 据。笔录概要为:中恒公司申请财务审计却不认可财务审计所依据的财务凭证及资料,又没有其他证据,所以中恒公司要承担举证不能(被驳 回诉 讼请求)的法律后果。该法官是利用中恒公司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哄骗其做了一份与当时谈话本意及我公司的屡次申请不相一致的谈话笔录。在中恒公司法定代表人几次声明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不能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时,该法官用以前给代理律师做的笔录转移其注意力,诱使其签字,并声称即使当事人不签字,法官签字后该笔录也是有效的。而况,这份笔录根本不是该案审判长主持和发问的,笔录却记载为审判长发问,这份笔录的所谓记录人也根本不在场。这份笔录的真 实意 图在于,掩 盖事 实、混 淆是 非、歪 曲当事人本意,把中恒公司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与房屋售价评估说成是申请财务审计,借以误导合议庭、法 院领导对案件的意见与态度,欺上瞒下。此外,谈话中该法官还在案件没有进展、更无结论的情况下,威胁要驳回中恒公司的诉讼请求,声言中恒公司的问题非常复杂、非常要命,法 院领导的意见比较明确统一,法 院对中恒公司不是没办法、有的是办法,法 院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举证不了驳回的彻底处理。该法官的言行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严重有损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该法官的这种做法,使我们觉得法 院变成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对手。
  
  对于该法官的行为,中恒公司曾先后多次向各有关部门实名举 报,却石沉大海。这不禁令人诧异:为什么法官要知法犯法伪造证据?为什么一个民事诉 求的依法裁决历经五个年头还没有结果?为什么合理合法的要求得不到公 正 司 法的切实保护?
  
  我对所发布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证据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015年4月6日
  
  中恒公司 王凯
  
 

kankan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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